辽人社提〔2026〕15号
吕岩委员:
感谢您关心关注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现就“加快高技能人才“组团式”培养助力构建“2211”产业体系”,答复意见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升为国家战略人才高度。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做好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目标任务。
一、完善政策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组团式”培养
2023年省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发展,2025年省人社厅、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财政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和省总工会8部门出台《辽宁省“技能兴企·强链增收”若干措施》,着力打造我省“产教评用”融合的技能生态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组团式”培养。联合省财政厅等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2025年度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聚焦重点群体,发挥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四方合力,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自下而上形成培训需求,建立健全产业引领技能培训工作体系。省工信厅聚焦我省“2211”产业体系,出台《辽宁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吸引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二、强化资金保障,筑牢就业扶持根基
2025年,省财政厅统筹安排省以上就业补助资金20.9亿元,支持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就业补助政策落地见效。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预拨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资金1.6亿元,对在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重点群体,按照其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省财政厅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技人员,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取得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省财政厅积极鼓励相关政府部门,购买具有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公共服务,相关购买主体也应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促进购买服务规范实施。
三、聚焦“2211”产业体系,培育产教评技能生态链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贯通产业教学评价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今年将遴选培育至少3个技能生态链,支持链主企业联合院校等,辐射带动更多上下游企业参与进来,促进技能就业、技能强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才能有效提升技能人才的适配性。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构建招工、培训、评价、就业协同的一体化工作链条,产业发展到哪里、技能标准就跟进到哪里、培训内容就拓展到哪里。
四、健全产教协同机制,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
省工信厅实施“人才强软”工程,推动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联合重点软件企业,打造集教学、实践和创新训练于一体的综合性软件人才培育基地,打破传统教育与产业之间的壁垒,实现人才与产业的“双向奔赴”。开展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合创新。组建2家校企合作委员会,支持企业与各类科研资源聚焦源头技术和底层关键技术,集中力量攻克一批根技术。发挥新型工业化院作用。举办全省新型工业化院建设推进大会,布局“百链百院”,将新型工业化院作为集聚资源、服务企业、促进转化的重要载体。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强化以产业为主场的创新人才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家培育行动,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遴选100名产业高端人才和50个科技创业团队给与重点支持。联合教育厅开展深化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积极推进我省人才申报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
省教育厅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共建有1个国家级、15个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和27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累计发布人才需求报告63份、就业岗位1.4万个,联合培养2.6万人,服务企业技术攻关768项。
五、强化平台载体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部署,深入推动产教融合,积极构建政、行、校、企、研协同新生态。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244号),按照“政府统筹、数字赋能、校企共建、多元参与、市场运作、开放融合”的建设思路,开展“1+N+X”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大力培养工匠人才,不断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平台基础。聚焦产业实际需求,增强人才培养适配性。围绕重点产业领域紧缺技术岗位,省教育厅坚持以产定教,实施“一产一策”高技能人才集群式培养计划,按照“支撑产业链关键节点,补齐学校专业断点”的原则,打破校企合作壁垒,整合优质资源,推动专业建设紧跟产业需求,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适配度。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2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030200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