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提〔2026〕1号
农工党省委会:
针对贵党委员提出的《关于开通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费线上支付功能,明确欠费处理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我厅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我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费基本情况
我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二、关于提案相关建议的办理意见
(一)从政策层面看,国家未出台关于统一强制清缴2015年之前形成的档案保管费欠费的规定性文件,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未强制追缴历史欠费。
(二)从全省实际情况看,除大连市以外,全省其他市均不对历史欠费进行清缴。线上缴费仅适用于特定场景,需求量小、占比极低。据数据显示,2025年大连市近6万笔档案业务中,仅83笔存在线上支付需求,占比不足0.14%,中山区2025年约30人有相关需求,其中仅约5人无法委托代办。此外,大连市本级现存26万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中,40岁以下流动人员存在欠费情形的仅占7%,其余93%为无欠费或退休线下办理人员,无需线上缴费。同时,档案管理机构目前可提供帮办代办、远程协助等方式,均可满足需缴费群众需求。
(三)随着档案欠费清缴工作持续推进,大连市欠费人数逐年递减,线上支付功能利用率将大幅下降,长远来看缺乏可持续性。另外,开通线上支付需投入资金进行功能开发、数据迁移及后期运维,当前实际业务需求有限,投入与效用不匹配,易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因此经综合研判,线上支付功能投入长效性不足,现阶段暂无需开通线上支付功能。
三、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举措
(一)推进档案服务线上转型,提升便民服务效能。近年来,全省大力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托辽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全面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办服务,实现档案查询、转出、证明出具、调档函开具等业务“全省通查、跨省通办”,拓展服务渠道、简化办理流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与群众获得感。2024年11月“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上线后,服务对象可多渠道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实现“指尖办、便捷办”,2025年线上服务量同比增长3倍,便民成效突出。
(二)优化档案服务帮办代办机制。大连市针对其自身特点及历史问题,持续完善异地办事服务保障,通过主动服务、远程核验、视频对接、线上代办等方式,为异地欠费人员提供全方位帮办代办,为流动人员提供欠费核查、缴费指引、业务办理等全流程便捷服务,切实解决异地人员办事难问题。所辖各区(市)县也结合实际情况,推出“邮箱传码、线上缴费”等模式,方便外地人员便捷完成缴费,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
(三)强化政策宣传与服务引导。全省各级人社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线下窗口、活动推广、高校宣传等多渠道精准解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及经办流程,广泛普及人事档案服务,全面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增强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畅通人才流动。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群众办事需求,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要求各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中关于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要求。二是持续关注大连市欠费补缴工作,动态跟踪业务需求变化,指导大连市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广泛听取办事群众和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精准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指导大连市完善帮办代办服务,强化服务主动性,规范帮办代办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切实为群众提供暖心服务。
联系人:陈瑶联系方式:1399811186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29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030200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