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优化人才环境打造海归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的建议 》第02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冰         来源:厅办公室

致公党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优化人才环境打造海归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人社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兴辽英才计划”若干政策措施和精准有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条若干措施,充分赋予用人主体公开招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职称评聘自主权,着力强化海外引才服务保障,吸引更多本省海归人才回辽创业。2022年以来已全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408人,其中引进美国和英国知名高校教授6人、乌克兰冶金等领域专家8人,海外引才数量和质量取得新突破。

  一、“带土移植”引进人才。通过省市联合举办海外学子创业周、“揭榜挂帅”科洽会、“带土移植”科技招商推介会、科技人才辽宁行等活动,推进人才、项目、技术撮合对接,吸引域外人才带项目、团队和技术来辽、回辽创新创业。赋予重点企业自主认定人才权利,按照不同层次对引进的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科研经费和100万元奖励。自2021年以来,全省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456个,促进了产业强链、补链和延链。将海外人才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给予聘请人才的单位资金支持,组织省内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聘用单位引进海外人才来我省或远程开展技术指导、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抓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人才签证)审批发放,为高端外国专家来辽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容缺制、承诺制便利服务,推行“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探索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站式办理窗口,为外国专家来辽工作提供便利。

  二、拓宽引才渠道。连续20届成功举办海外学子创业周,累计吸引来自63个国家和地区的3.5万余名海外人才参会,3500余名海外人才回国就职,7000余名海外人才回国创业,通过海创周落地大连的“海创工程”项目183个。组织省内企事业单位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对接外国专家组织(机构),增加海外人才资源供给。

  三、强化海外引才岗位设置政策支持。为扩大引才育才空间,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普遍提高5个百分点。对于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科研团队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为沈阳农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工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重点海外引才单位特设高级岗位140个。支持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累计引进具有海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420名。

  四、实施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海外引才薪酬待遇制度,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薪酬在单位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为辽宁大学等9家单位引进的64名海外人才,在单位工资总量中单列薪酬7610万元,核增绩效工资总量5173万元,充分激发了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五、加大博士后培养引进和国际交流力度。加大海外博士后培养储备力度,招收360名海外博士毕业生来辽从事博士后研究,大连理工大学等单位8名博士后入选国家“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并获得资助。

  六、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供给。对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特殊支持政策,为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年限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趸缴保费,中科院金属所、拓荆科技公司等单位引进的5名专家已享受此项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下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吸引海归人才回辽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以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海归人才回辽创新创业,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一是继续高质量举办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暨第二届“兴辽英才”青年论坛、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深化“手拉手”以才引才、“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各单位加强人才政策宣传解读,让用人主体和海归人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二是提高人才服务工作效能,推行人才服务线上“一码”加线下“一窗”,建立人才政策和服务“一网通办”制度,推进学历学位、社会保险、户籍、就业合同备案、市场主体登记等要件网上审核,加快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推动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增设“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专门为国内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三是进一步优化特设岗位支持保障措施,采取“一团队一策”“一人一策”方式,实行单独设置、专人使用、专项管理,对于业绩优秀人才及时聘任特设岗位,对于无相应职称的人才可“一步到位”直接评聘,促进海外人才职业发展。指导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好公开招聘自主权,随时发布公告、随时招聘引才,指导事业单位自主设置流动岗位,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外人才。四是进一步下放用人主体工资管理权限,将人才智力密集型、承担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交给主管部门统筹调控,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对海外引进人才,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对其领衔的科研团队实行薪酬“包干制”,对团队成员自定薪酬、自主分配、自由配比,为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人员及时兑现现金奖励政策。五是提升博士后招收规模和培养质量,着力引进海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来辽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辽创新创业。同时,积极组织申报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海外留学人员回国资助、创业支持等项目,引导海外人才来辽创办企业,或通过技术服务、项目洽谈、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等方式开展国际交流,促进人才和智力引进。七是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将编制外的事业单位国家引才计划专家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根据需要及时为达到退休年龄的高层次人才办理延迟退休手续,提高参保登记、保险关系转续、退休办理、待遇领取等社保服务便捷化水平,增进海外引进人才获得感、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省海外引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刘超群

  联系电话:024-22959125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