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后,建立专业保姆技能培训学校,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技能的建议》(第039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吴刚委员:

  您提出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后,建立专业保姆技能培训学校,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技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特别是针对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的技能培训,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实施方案》。省妇联以提高农村妇女技能为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技能培训。一是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妇女致富学校、科技培训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对女致富带头人、科技示范户等开展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并组织妇女专家服务团成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手工编织培训基地为依托,开展了满族刺绣、十字绣、毛线编织、手工串珠等特色手工编织技能培训;以新风采家政为依托,开展保洁员、月嫂、家政服务员、老年居家护理等专项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技能、引导农村妇女到城市就业。2015年省妇联实施家政服务技能培训项目,实名制完成6300名农村妇女。今年3月,我厅会同妇联等部门开展春风行动,共组织专场招聘活动352;提供免费服务人数为133772;成功介绍女性就业29260人,其中农村妇女10347;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女性7982人;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女性24448人;自主创业成功女性2115人,其中农村妇女773人。 

  虽然我们在开展农村妇女培训,促进农村妇女就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问题依然突出,正如提案所指出的四个方面的问题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提案中的建议,继续落实好有关农村妇女培训的各项政策措施:一是支持开办保姆相关专业的培训学校。我省已将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权下放给各市,积极鼓励凡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均可根据属地化原则到所在市申报开设保姆相关专业的培训。二是完善失地农村妇女技能培训体系。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力度,指导各级人社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实训中心建设,以适应培养各类技能人才的需求,按需培训、及时就业。三是丰富培训内容。根据市场需求的新变化和失地农村妇女培训意愿、就业创业愿望的新要求,合理调整技能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突出培训的实用性,以需定培、以培供需,实行“菜单式”和“订单式”培训,对返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创业培训,增强培训实效。四是创新培训方式。启动互联网、电视机、机顶盒三合一的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信息平台,面向农村富余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通过技能大篷车送技能下乡,将技能送到农民的家门口。五是继续发挥妇联组织的在农村妇女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举办第三届辽宁省“新风采杯”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的自身素质,转变择业就业观念,正确引导她们在家政服务领域实现就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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