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厅机关各处(室、局),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总体安排部署,全省人社系统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行风建设三年行动,持续以窗口作风转变促服务效能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行风建设成果,持续优化人社服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107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坚持思想引领,增强人社履职新担当
(一)明确指导思想。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打造“用心贴心”的人社政务服务环境。“十四五”期间,实现人社政务服务“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全链条贯通,推出更多“打包办”服务,基本实现线上“一次不用跑”和线下“最多跑一次”、无谓证明和重复材料不用交、更多事项即时办结、免申即办,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稳步提升。
(二)厚植行风文化。全面唱响“我是人社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为民服务好声音,常态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履行人社部门职责。大力培树“人社服务标兵”和“人社知识通”等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组建“百人宣讲团”,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政策解读通俗化、政策咨询智能化、信息查询集成化、待遇测算精准化,持续打造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广泛开展与主流媒体、新媒体、融媒体合作,积极拓展宣传渠道,不断扩大人社政策知晓度。
(三)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聚焦群众期盼,不断解决群众在人社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推动行风建设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破并举,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四是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对接群众需求关切,深挖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防止问题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五是坚持“问题查改+练兵比武”双轮驱动原则,持续以问题查摆找短板,用练兵比武强弱项。
二、坚持优化赋能,激发人社服务新活力
(一)优化打包服务。坚持“保持连续性、体现开拓性”的原则,聚焦市场主体开办设立、招用员工、解聘员工、注销登记以及公民出生、就业、失业、流动、退休、去世等人社服务关联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包办”,结合实际动态拓展优化关联事项打包办理。围绕企业群众在特定阶段的相关补贴申领、待遇申领、人才服务、劳动维权、技能培训认定等人社服务需求,推动所涉事项并联办理。
(二)优化人本服务。优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线上平台实施“适老化”改造,线下服务设置绿色通道,特殊情况上门服务,及时公开人社政策清单和办理渠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主动识别政策对象。统一服务标准,完善协同机制,推动“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持续优化人社服务电子地图功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优化就近服务。积极开展与银行、邮政、基层平台等合作,合理规划布局线上线下和自助服务网点,形成以人社自主经办服务为主体、相关机构合作经办服务为补充的“一主多辅”网点化、规范化服务格局,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务圈,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可办”“多点可办”。
(四)优化便捷服务。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持续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加强权责清单和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依清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规范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事项名称统一、编码统一、标准统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审批层级、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精减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压缩办结时限。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办事指南,做到样式规范、“一事项一指南”。
(五)优化线上线下服务。统一线上服务窗口,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省级人社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功能,推广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手机移动服务,推动更多事项通过全国、全省统一入口办理。整合线下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门办”“一窗办”,实现一个大厅只排一次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全程代办”服务模式。
(六)优化靶向施策服务。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和市场主体关切,结合“十四五”期间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重点改革任务,面向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类市场主体,完善政策措施,补齐政策短板,加强政策储备,防范政策风险,强化政策协同,靶向精准发力,有针对性地持续提升政策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政策找人”“政策找企”,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
三、坚持综合施策,营造问题查改新环境
(一)创建问题查改模式。建立“服务对象点题、所涉部门答题、百人监督团监督、领导干部走访核验、社会评价、差评跟踪整改”“六位一体”问题查改闭环模式,确保发现一个漏洞,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征集服务对象诉求,动态建立问题需求和解决措施清单并及时改进提升,充分发挥“百人监督团”内外监督作用,领导干部以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双重身份”,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走访流程、核验效果,对企业群众的“差评”,及时核查整改跟踪反馈,进一步压实“接诉即办”,推动“未诉先办”。将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纳入全省人社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指标。
(二)完善多元监管体系。有效运用“互联网+监管”,逐步实现监管职责清单化、监管事项标准化、监管责任明晰化,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国务院大督查、12345服务热线、行风投诉举报专线专区、第三方评价、舆情监控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压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核查,举一反三,推动整改落实。
(三)优化提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效能。创造性地复制推广丹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经验做法,不断创新完善制度机制,丰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内涵,赋予“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更多功能,切实破解疑难杂症、突破瓶颈制约,真正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
四、坚持效能导向,打造温暖人社新优势
(一)大力拓展信息化应用,不断加强“数字人社”建设。深入开展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提升数字人社服务效能。推动人社服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支撑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共享查询和比对核验;推进“一网通办”,提供无差别、一体化公共服务;深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在人社领域实现凭证用卡、缴费凭卡、待遇进卡、结算持卡,线上线下全面用卡。
(二)统筹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抓落实的质量。在落实好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统筹窗口制度建设,制定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选人用人、岗位职责、培训、监督、考核、奖惩等办法。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围绕业务流程,全方位逐个环节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全面推进标准化服务,不断提高人社服务规范化水平。按照人社领域国家、行业标准,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推进服务规范化、均等化、便捷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群众服务需求相适应,有力支撑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业务的标准化体系。推动城乡区域性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同联动、有效衔接。
(四)常态组织练兵比武,不断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在线学习、业务讲堂等载体组织练兵学习,实现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打造专业化经办队伍;采取在线比、集中比、工作中比等多元形式开展比武,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培树更多的人社业务“一口清”,选树一批“示范窗口”和“服务明星”。深入开展青年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基层窗口调研暗访活动。将窗口单位作为培训、锻炼和选拔人才的重要阵地,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按照本单位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予以适当倾斜。
五、坚持协同联动,构建行风建设新机制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要将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领域行风建设工作。
(二)健全完善统筹推动机制。要把行风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干部述职、述廉、测评、考核等环节,实现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调度、同考核。要及时研判人社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深入分析原因,统筹协调推动,对症施策、精准发力,兜牢底线、引导预期。
(三)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行风建设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宣传引导作用,牵头制定年度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落实落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形成系统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推动行风建设工作格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