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8日          编辑:省人社厅苏扬         来源:厅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
辽人社〔2023〕1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集聚人才、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好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紧围绕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聚焦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数字辽宁和智造强省建设、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提升“三率两化”目标、“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以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优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为抓手,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人力资源市场格局,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新动能,提升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效能,促进劳动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力争超过4000家,从业人员数量力争超过5万人,营收入力争三年累计达到1700亿元以上。重点培育行业龙头人力资源企业2-3家、综合性企业50家、专精特新企业100家,打造省级诚信服务示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家。力争新增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6家。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市场环境日益优化,市场活力有效激发,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和质量持续提升。

  三、具体安排

  (一)开展龙头、骨干和“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行动统筹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布局。在全省重点培育2-3家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具有核心产品、服务网络完善的龙头企业,着力培育50家左右具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支持龙头和骨干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融资等方式,完善全链条产业服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制定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遴选办法,打造100家主业突出、专业性强、成长性好、具有创新示范效应的省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导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找准定位,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提高核心竞争力。将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纳入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联系和动态调整,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组织化水平。

  (二)开展行业、企业创新发展支持行动推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与政府合作交流,按规定承担就业和人才工作领域相关公共服务、试点示范等事项,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等。支持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现代服务业细分行业拓展经营范围,探索开展与互联网、先进制造、教育、科研、医疗健康、金融、养老、家政服务等产业以及平台经济的跨界合作,推动共享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应用,积极开发新业态新模式,为劳动者兼职、灵活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大力发展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实力的人力资源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引导技术、资金、数据、人才等要素资源向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汇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培训、薪酬及绩效管理、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领域,向人力资源服务科技化转型升级。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金融机构等开展人力资源智库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转化研发成果、参与技术合同登记、参评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开展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融合行动深入实施国家“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和数字辽宁建设,落实国家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发展评价标准,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培育人岗智能匹配、人力资源素质智能测评、人力资源智能规划等新增长点,创新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招聘、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传统业态提质升级。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提升系统集成水平,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和服务能力。支持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推进数字化办公、业务在线管理等应用,逐步向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实现业务数据化、运营智能化。促进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开展网络招聘、直播带岗、协同办公、在线培训、远程面试、远程测评等线上服务。

  (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提质行动着力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立足沈大人才集聚平台建设,支持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支持大连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充分开发利用沈阳、大连区位优势、产业集聚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支持各地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和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现代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结合当地产业布局,打造有特色、有效益、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支持县域经济比较发达、人口规模较大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网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在全省打造4-6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新获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运营良好且作用发挥突出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综合运用产业、金融、土地、税收等政策,推动产业园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及时开展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定期评估总结,了解产业园发展状况,加强成果运用和督促指导。

  (五)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优化行动发挥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各类业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培育、孵化、展示等功能,强化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功能,打通专业人才开发、引进、流动、配置全链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公共实训基地、产学研产业联盟、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强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和产业发展平台功能。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能力,支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对接当地国家级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域,实现交叉联动、协同发展,促进专业人才向产业集群高度集聚。结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省内和跨省交流协作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区域协同和开发合作,广泛开展区域间人才和劳务对接,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协调发展行动打造立足本地、服务辽宁、辐射东北、面向全国的人力资源服务格局,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以及国内知名高校集中地区,开展交流合作、招才引智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对外开放水平,实施国家“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结合东北亚经贸合作,支持省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鼓励各地引进国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项目和技术,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招聘、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活动,支持各地劳务品牌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围绕“春暖辽沈·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调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调查、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职业(工种)需求目录和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精准高效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七)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招才引智行动强化人力资源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有序承接政府人才服务项目,对接服务我省重大科研平台、高校和重点企业,推动市场化引才聚才,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促进高端业态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专业领先、贡献突出的高水平猎头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中介机构,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海内外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对引进符合条件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给予5-20万元奖励,每个中介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市场化引才奖补等措施,通过“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的所需费用,可按规定列入经营成本。

  (八)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促就业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稳就业促就业行动,入驻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互通、岗位匹配和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大力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依法依规有序承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招聘活动等公共服务。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组织力和平台效应,探索建立全省产业园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支持各级各类产业密集开展招聘活动,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国聘行动以及招聘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各地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每月至少举办招聘活动1次,全省产业园每年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2万个次,重点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求职招聘、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劳动者提供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创造更多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九)开展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支持行动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服务重点产业和实体经济作为着力点,围绕我省建设3个万亿级产业基地、12个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千亿级产业集群、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聚焦装备制造、冶金、石化、航空制造、新材料、机器人、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实体经济、科技经济、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持续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培养和输送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产业企业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和模式,梳理整合相关环节人力资源服务需求,全流程、全产业链持续精准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对接和供需匹配服务,提升人才保障和创新服务水平。推动重点产业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发展面向相近领域的人力资源服务。探索在各类功能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等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联络站,贴近市场一线开展需求监测、用工保障、人才引育等服务。

  四、保障措施

  )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国家级诚信示范机构推荐和省级诚信示范机构认定活动,力争新增国家级诚信示范机构5-8家,省级诚信示范机构30家。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信用分类管理。落实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地方标准,加强宣贯工作。鼓励各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积极组织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定期举办全省性、区域性和地方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峰会,促进行业内交流合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法规制度,推动《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办法。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公示、统计制度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强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信息安全保护,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和风险预警,推动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强化行业信用监管,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充分发挥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作用。

  )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产业,落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各项财政、税收支持政策,支持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机构培育、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等工作以及促进就业、招才引智等活动。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内容,及时动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目录和内容,鼓励通过购买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政府在促进就业创业、人才引进、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效能。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带动作用,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信贷产品,搭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国家人力资源服务业万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高校院所、大型企业、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家级人才市场,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班等活动。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狠抓督促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导调度,定期通报联系。要加大对重点任务的督促检查力度,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项督促落实,及时跟踪问效。鼓励各地围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探索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实招硬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强化调查研究和宣传引导工作。要深入人力资源市场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底数和实情,及时研究解决突出矛盾问题和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理论研究,把握工作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产业发展。要及时总结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成效,及时交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益经验做法,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浓厚氛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