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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现将《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2日
《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