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2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31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菡         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人社〔2026〕1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辽各单位:

  现就公布202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6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665/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533/月。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人参保人员)各档次缴费基数和金额见附表。

  三、2025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57元(月人均为4172元)。

  附表:2026年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和金额情况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68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

  2026年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和金额情况表

           单位:元/

缴费档次

60%档次

70%档次

80%档次

90%档次

100%档次

200%档次

300%档次

月缴费基数

4533

5289

6044

6800

7555

15110

22665

月缴费额

906.6

1057.8

1208.8

1360

1511

3022

4533

注:个人参保人员可在以上7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