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2021〕4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134号),根据《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辽人社〔2020〕40号)规定,经推荐申报、材料评估、现场答辩、专家打分、实地复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2021年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10家项目建设单位(详见附件)。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计划进度,确保建设项目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完成。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做好日常指导和管理,按规定定期对建设项目和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评估,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实施期满1年时,在项目建设单位自查总结基础上,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中期实施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
联 系 人:田富、李斯怡
联系电话:024-22955377、22955751
电子邮箱:lnrszjc@163.com
附件:2021年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