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辽宁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创业带动就业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7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厅就业促进处
辽人社发〔2023〕3 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中)直各有关单位: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部署要求,强化实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稳就业各项举措,千方百计减负稳岗扩就业,全省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方式更加多元,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促进就业、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凝聚力量,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各方面力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调动各方面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98个单位“辽宁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郑仁斌等94名同志“辽宁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刘德刚等96名同志“辽宁省创业带动就业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促进劳动者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自信自强、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辽宁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辽宁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名单

      2.辽宁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

      3.辽宁省创业带动就业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