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省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发展改革局、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社会事业局、开放合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0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形成政府鼓励创业、市场引导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良好氛围,现就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种模式,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引导各类创业主体找准市场需求定位,推动创业资源要素向更具创新性、竞争力和可持续方向集中,加快构建要素齐全、链条完整、活力迸发的创业生态。到2028年,全省创业环境向好向优,创业活力持续迸发,创业服务标准化、孵化载体专业化、融资渠道多元化水平不断提升,为3000家创业企业提供“跟踪陪跑”帮扶,新增创业孵化实体带动就业9万人以上。
二、任务举措
(一)推进“科技成果+创业”模式引领
1.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实施青年科技人才种子工程,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健全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博士后培养储备。支持科技人才充分利用人才工程、科技项目、学科平台等资源,引导其将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同应用创新需求紧密结合,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人才集聚和使用效能。鼓励企业发布科技创新需求清单,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率先创新创业,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家。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赋权、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转化收益分配等改革,增强博士后等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依托科技成果开展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
2.优化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服务。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要求,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通过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形式参与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着力破除身份壁垒,加快高校、科研院所人才资源向企业等市场主体集聚。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支持引育支撑重大科技攻关的高水平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完善住房安居、医疗服务、便捷出行等服务,为各类科技人才创业提供便利。加强留学回国人员“一条龙”联系服务,提升创业各环节支持保障水平,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帮助其尽快熟悉并适应国内市场环境。
3.畅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通道。夯实科技基础条件支撑,构建常态化研发成果智能供需对接机制,定期梳理公布可转化成果目录清单,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成果信息公开共享。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力度,提供技术熟化、场景验证等服务。提升省内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推行“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转化模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加强技术经理人、成果评估、专利运营等中介服务队伍建设,协同梳理应用场景资源,推动成熟科技成果精准匹配企业需求。完善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规则,增强科技人才研发积极性。
(二)推进“产业发展+创业”模式引领
4.强化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全力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2211”产业体系,引导优质资源向产业集群高效集聚。鼓励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协同创新平台,发布科技创新需求清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揭榜挂帅”集智攻关,提升关键技术突破能力同时带动更多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创新核心技术和产品。支持在建设创新联合体中发挥特殊作用、做出突出成绩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评聘高级职称(职务)。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用好省中小企业服务网,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培育库,实行精准服务和动态管理,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实施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培育雏鹰、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打造科技企业“雁阵”集群。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扶优培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农产品生产与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5.升级农业产业体系促进返乡创业。统筹县域乡村产业培育和外部产业转移承接,引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链主企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推动现代畜牧、设施果蔬、设施渔业、林草产业等加快发展,做强做优粮油、畜禽、水产、设施蔬菜四大传统产业,重点打造谷物磨制、饲料、植物油、屠宰、水产、食品制造重点产业链,带动返乡入乡人员投身创业实践。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具备创业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挖掘乡村资源潜力,将适宜产业有序转移至县域乡村实现再创业、再发展。充分发挥“田秀才”“土专家”“农创客”和乡村工匠等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立足县域消费市场和资源禀赋,发展休闲采摘、农耕体验等新业态,持续拓展“快递进村”,推进“互联网+”农产品销售,为各类人才下乡创业搭建广阔舞台。
6.围绕产业需求开展创业项目孵化。坚持“创业围绕产业转、孵化跟着园区走”,结合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将创业孵化服务深度嵌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降低孵化载体入驻门槛,完善滚动孵化制度,提高孵化场地利用效率。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优质资源和公共服务,提升孵化载体运营管理水平,健全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结合的孵化链条,推动孵化载体提质升级。面向航空航天装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新材料、机器人、低空经济、集成电路与电子元器件等新兴产业和深地深海空天、生物制造、先进储能、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培育打造相关领域重点孵化载体。鼓励探索产业孵化、虚拟孵化等创新模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大力培育专业化品牌运营机构,为创业项目提供品牌策划、宣传推广、价值评估等全链条服务,积极打造辽宁创业品牌。
(三)推进“职业技能+创业”模式引领
7.融合开展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优化“马兰花”创业培训课程体系,开发“职业技能+创业技能”融合型特色培训项目,打造技能提升与创业培育有机衔接的培训链条,切实增强技能劳动者创业实操能力。深入落实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制度规则,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将挖掘和释放服务业技术扩散、链条延伸、价值创造等叠加效应与培训服务业人才结合起来,支持围绕服务业细分领域开拓创业项目,更好发挥服务业支撑产业升级、满足民生需要、带动就业扩容作用。加强创业培训师资梯队建设,举办创业培训讲师竞赛,选拔一批兼具职业技能传授与创业指导能力的讲师和培训师,帮助劳动者实现从职业技能向创业技能有效转化。
8.强化技能创业带头人培育。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扩大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技能劳动者数量。充分发挥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学院等服务机构功能,面向技能劳动者分层分类开展训练营、研学班、精英班等创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创业专家走基层”,分享创业经验,锻炼创业技能,对接创业资源。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及高素质农民培育。对接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等不同阶段的技能创业者需求,系统开展创办企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等基础培训,拓展市场调研、经营管理、增长策略等延伸培训,培养一批技能创业带头人,通过传帮带机制带动和孵化更多劳动者学技能、用技能、凭技能创业致富。
9.塑造技能劳务品牌创业优势。结合省内劳务品牌建设培育实际,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服务业融合扩能提质、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养老托育和家政服务等细分领域,挖掘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业优势和技能辨识度的技能型劳务品牌。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制度作用,建立标准化培训体系、服务规范和评价指标,实施严格准入和动态监管,努力打造“辽匠优品”劳务品牌。支持各类创业孵化载体为技能劳务品牌创业项目提供场地支撑和孵化服务,探索“标准引领+品牌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提高劳动者依托技能劳务品牌实现创业的成功率。
(四)推进“民生需求+创业”模式引领
10.深入发掘便民服务领域创业潜力。围绕全民健身、智慧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业新增长点和“一老一小”普惠服务需求,鼓励引导创业者根据自身专长,开发“小而美、专而精”的特色创业项目,扩大优质生活性服务业供给。依托城乡社区服务综合体、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等建设,积极挖掘餐饮、娱乐、文化、健身、医疗等领域的服务潜能,多途径拓宽创业空间。围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需求和适老适幼改造需求,增加养老抚慰、母婴护理、整理收纳、康复护理等家政服务供给,助力创业者精准识别并筛选适宜的创业项目。
11.构建提振消费创业新场景。举办“乐购辽宁”消费活动,支持沈阳、大连打造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整合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直播电商、夜间经济、宠物经济等新型消费业态及上下游资源,引导创业者发现和选择适合的创业项目。鼓励聚焦购物商圈、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和赛事、文旅、展馆、展会、大集、演艺等人流密集场所、场景,建设创业市集、创业街区等微型创业平台,创造更多投资少、准入要求低的创业机会。运用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模式,扶持一批品牌连锁便利店,通过直营、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社区分散商业网店,改建为标准化社区便利店,促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高质量发展。结合扩大特色餐饮、住宿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基础消费和发展文体旅等改善消费,构建功能齐备的消费服务创业生态。
12.强化全要素跟踪陪跑服务。立足民生需求痛点,建立重点孵化项目库,优先纳入低投入、低风险项目,对成长性好、带动就业多的项目提供“跟踪陪跑”帮扶。建立创业导师预约服务与集中会诊结合模式,打通培训、信贷、融资等通道,为项目持续赋能。发挥“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功能,盘活社区空置房屋及老旧厂房等,推广“街创+微创”模式,建设特色创业街区(社区)、创业指导工作室(站),针对手工艺、家政、餐饮、直播、产品定制等领域配套基础设备与共享工位,降低入驻成本,优化服务,形成“社区即园区、家庭即工坊、居民即创客”的“家门口”创业服务新形态。
三、服务保障
(一)降低创业门槛。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支持体系,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税费优惠等政策协同发力。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推进就业创业证申领、养老保险登记、创业补贴申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纳税人信息确认等个人创业“一件事”集成办理。深入开展“贷你创业”系列活动,推广“辽宁军创贷”“兴辽青创贷”等金融产品。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向种子期、天使期初创企业倾斜,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投资。
(二)优化创业服务。结合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单位创建,建设高标准创业孵化载体。鼓励各类孵化载体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依托省内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人工智能超级个体(OPC)创业生态社区,推动政策、法律、融资等需求与社区资源形成连接闭环。聚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创业资源对接等,用好“源来好创业”等交流服务平台,推广“跟踪陪跑”创业扶持模式,努力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丰富多元创业赛事活动,完善赛道设置、办赛流程、评审指标和配套服务等赛制安排,建立健全大赛优胜项目投融资对接和跟踪服务长效机制。
(三)厚植创业沃土。强化返乡入乡创业支持,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入乡创业,完善为乡村引进人才及其家庭提供的配套公共服务。通过“给机会、留岗位、延年限、评职称、优薪酬、强保障、减监管”等务实举措,解除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市场主体开展创业活动的后顾之忧。关心帮扶创业失败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实施创业模式引领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需要,加快推动创业工作迭代升级,激发劳动者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的具体举措。各地要加强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组织实施,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优势和创业生态实际落实行动相关措施。加强创业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对接,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依法维护创业者权益,维护有利于创新创业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的创业服务创新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依托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业政策服务举措和典型经验案例,讲好辽宁创业故事,浓厚创业带动就业氛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商务厅
2026年9月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030200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