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职〔2024〕26号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和铁岭市人社局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铁岭市工程、农业、卫生(西医、中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委会评选毕红等288名同志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通过人员名单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铁岭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