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职〔2024〕30号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和葫芦岛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葫人社〔2023〕7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葫芦岛市工程(含直通车)、农业、经济、卫生(西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委会评选张志勇等223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通过人员名单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葫芦岛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