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职〔2022〕1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交投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21〕1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交人教发〔2021〕258号)的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辽宁省工程系列交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选于永正等32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选王欣等46名同志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为准。
附件:2021年辽宁省工程系列交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 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