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职〔2024〕5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和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统字〔2024〕8号)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辽宁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选史东红等4名同志具备正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选谭栋东等13名同志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为准。
附件:2024年辽宁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统计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