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职〔2024〕5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和省药监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工程系列医药行业和卫生系列医药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辽药监人〔2024〕32号)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辽宁省工程系列医药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选赵迎春等14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选康海荣等7名同志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辽宁省卫生系列医药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选赵晶等18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选王丽娜等4名同志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为准。
附件:
1.2024年辽宁省工程系列医药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4年辽宁省卫生系列医药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