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职〔2024〕6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工程系列煤炭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国资企干〔2024〕61号)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辽宁省工程系列煤炭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选于宝民等9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选于国志等77名同志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为准。
附件:2024年辽宁省工程系列煤炭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