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职〔2025〕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各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4〕139号)要求,经本人申报、集中公示、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辽宁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选于丰阁等34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选于琪等30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选王广文等11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选于杰等57名同志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2024年12月8日)为准。
附件:2024年辽宁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