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职〔2025〕4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相关干部培训院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5〕1号)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辽宁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选于衡等21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选叶茂等15名同志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2025年10月18日)为准。
附件:
1.2025年辽宁省高校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5年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5年12月16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030200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