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撤销徐静主任编辑、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2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菡         来源:厅办公室
辽人社职〔2026〕4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徐静,女,身份证号为211102196603021026,原工作单位为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该人员于2005年和2010年经辽宁省新闻系列广播电视系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分别取得主任编辑和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根据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撤销徐静主任编辑、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盘人社〔202546号)提交有关徐静违法案的查实情况,依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决定撤销徐静取得的主任编辑、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自20259月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65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