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辽宁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编辑:         来源:厅劳动关系处
辽和办〔2022〕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9号)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标准(试行)〉〈辽宁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30号)要求,经申报推荐、初审初选、会商复核、公开公示等程序,选树辽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00名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50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附件:1.辽宁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名单

   2.辽宁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名单

 

 辽宁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