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表扬辽宁省2022年“金牌劳动人事 争议调解组织”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5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雪         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和《关于印发<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322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共同开展了打造第二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活动期间,各地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建设。各类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年,全省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共办理争议案件2.1万件,涉及劳动者2.2万人,结案涉及金额2.61亿元,发挥了预防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作用,打造了一批制度机制全、专业程度高、服务能力强、基础保障好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圆满完成了第二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选树工作。

  为鼓励先进,宣传榜样,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评审,确定沈阳市浑南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等20家调解组织为辽宁省2022年“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调解组织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希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做法,进一步强化争议预防调解,持续做好调解组织建设等工作,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辽宁省2022年“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总工会

  辽宁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