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2023年春季 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5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冰         来源: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辽人社函〔2023〕2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技工院校学生坚守技能成才梦想、坚定技能报国信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人社职司函〔2023〕3号)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开学第一课工作部署

  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是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学生成为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地人社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第一课活动,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主题,结合本地区院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精心设计、制定组织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丰富组织形式,开展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

  各地人社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丰富组织形式,鼓励技工院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为全校师生讲授开学第一课,介绍古代工匠创造的辉煌物质文明、古代名家的立身处世道理等;邀请专家学者、高技能领军人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等优秀人才到校做主题讲座;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劳动杯”技工院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见附件);通过主题班会、演讲、摄影、短视频制作,借助校园广播、板报墙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作用。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社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根据有关文件,将本次开学第一课纳入本学期课程安排,研究课程计划、明确课程学时、抓好教学教研工作。根据技工院校教材管理有关规定,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指导与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选诵读与欣赏》等作为开学第一课配套教材教辅开展教学工作,做到在校生人手一册,确保开学第一课的教学质量和活动取得实效。各地人社部门要对本地区教学质量负总责,配合省人社厅做好教学督导工作。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各地人社部门、各技工院校要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宣传本地优秀传统文化,营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并及时总结“开学第一课”活动的经验和典型事例,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开学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

  五、做好经验交流,鼓励开发配套教学资源

  各地要积极组织教师围绕开学第一课授课工作进行教学研究,以文字、图片、录像视频等相结合形式将开学第一课活动好的经验做法、亮点特色等情况报送省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开发培训部。省厅将选出开学第一课优秀教学作品,在省人社系统网站发布,供全省技工院校学习借鉴,同时将资源视频上传至“技工教育网” (https://jg.class.com.cn),供全国技工院校交流借鉴。

  联 系 人:周莉

  联系电话:024-26901888

  邮箱:644648033@qq.com

  教材征订联系人:人社部出版集团辽宁发行站  崔彬

  联系电话:13940594059

  附件:关于开展“劳动杯”技工院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