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辽人社函〔2023〕9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省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财政金融局:

  为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编制了《辽宁省2023年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附件),供各地参考。各地要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当地“两目录”(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引导技能培训与评价同步提质扩容,大力培养市场和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

  各地调整公布“两目录”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联系人:田  富  024-22955377(兼传真)

       回  军  024-22835033

  附件:辽宁省2023年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