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与融合创新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编辑:省人社厅苏扬         来源:厅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
辽人社函〔2023〕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47号),《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与融合创新》高级研修班定于10月16日至10月20日在东北大学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数字经济时代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实践与思考

  (二)双碳内涵与国内外实践

  (三)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与实践

  (四)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先行

  (五)智能工厂(车间)的规划与实施

  (六)现场教学

  二、研修方式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聚焦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这一主攻方向,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采取专题报告、分组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研修。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从事生产智造、技术研发、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意愿了解学习数字化转型相关内容的人员等,计划招生70人。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名单,并于10月11日(星期三)前将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附件1)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eucecpx@126.com。

  (三)报名确认。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后,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录取结果,研修人员接到录取信息后凭身份证报到参加研修学习。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10月16日(星期一)至10月20日(星期五),10月16日报到,10月20日返程。

  (二)研修地点。东北大学沈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89号)。

  五、其它事项

  (一)参加研修人员须结合研修内容和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不少于800字,并于研修结束后一周内将电子版提交至邮箱:neucecpx@126.com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http://zsgx.mohrss.gov.cn/index.html)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

  (三)研修人员报到时,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四)为保证研修效果,研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研修期间未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请假。

  (五)本次研修不收取培训费,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史老师

  电话:024-8368016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杨帅

  电话:024—22904752

  附件:1.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2.高级研修班教学计划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