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等方面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和《关于印发<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322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开展了打造第三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活动期间,各地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系,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序有效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基层基础建设,涌现了一批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
各类调解组织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深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健全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协商调解能力建设,提升争议预防调处效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23年,各类调解组织处理争议案件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1.3%。
为鼓励先进、共创一流,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评审,确定沈阳市和平区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等30家基层调解组织为“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单详见附件),并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调解组织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当好“领头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人社、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做法,进一步完善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制度机制,持续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全省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辽宁省2023年“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总工会
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 辽宁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