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高层次人才流动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7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冰         来源:厅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
辽人社函〔2025〕3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辽宁人才振兴大会精神和东北三省一区人才一体化发展战略,统筹实施兴辽英才计划聚焦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关键领域,研究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健全流失防控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保持人才净流入态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5年高层次人才流动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数量及指标

  (一)监测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抽取4900户左右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将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纳入监测范围。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和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将流动监测范围扩大到重大投资项目、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兴辽英才计划入选人才所在企业。重点为:全省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字辽宁和智造强省建设、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15项重大工程涉及的企业,头部企业及本地配套企业,驻辽央企,全省稳定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的700户重点工业企业,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省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文体旅龙头企业,冰雪经济重点企业,医疗卫生(二甲及以上医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创新平台等。原则上必须包括全省稳定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的700户重点工业企业、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和兴辽英才计划入选人才所在企业。

  监测对象按企业性质分类选取,比例大致为:驻辽央企5%左右、其它国有企业15%左右、私营(民营)企业70%左右、外资企业5%左右、其他单位5%左右。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根据下发的调查名单,于228日前将2025年纳入监测范围的单位名单(附件1)上报至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电子邮箱(gjrcfwc@163.com)。

  (二)监测数量

  沈阳、大连各600户,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盘锦、朝阳、葫芦岛各300户,沈抚示范区100户。

  (三)监测指标

  1.发生高层次人才流动情况的企业数量、性质、规模和产业结构等。

  2.其他单位高层次人才流动情况。

  3.高层次人才流入和流出数量、方向、方式、年龄、性别、学历、技术和技能等级等。

  二、工作步骤

  (一)各市及沈抚示范区于228日前,将流动监测工作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微信号),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电子邮箱(gjrcfwc@163.com)。

  (二)各市及沈抚示范区按照属地原则,于331日、630日、930日、1231日前组织各单位通过辽宁省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调查统计分析系统,自下而上逐级填报,完成本季度流动监测数据的填报工作。并于47日、77日、107日前上报前一季度重点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流动情况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2)和相关报表(见附件3、附件4),次年17日前上报上一年度重点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流动总体情况分析报告和相关报表。

  相关表格、分析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发送至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电子邮箱(gjrcfwc@163.com)。其中,分析报告应包括:高层次人才流动总体情况和分类情况、流动原因以及防止人才流失的措施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为了确保工作连续性,原则上保持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各市及沈抚示范区应在原有的工作队伍基础上,专人负责流动监测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规程,持续提升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水平如有变动,及时上报至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二)推动监测对象积极参与。各市及沈抚示范区要做好政策宣传,加强与监测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组织协调各单位参与高层次人才流动监测工作。及时指导、帮助各单位做好数据填报、检查、核验工作,争取各单位支持,减轻各单位负担。

  (三)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精准上报监测信息,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为本地区和全省引才、育才、留才、用才以及制定各类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提供数据支撑。本项工作完成情况已经纳入工作考核和工作评估范畴,每年年底进行量化考核评估。

  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杨雯雯

  联系电话:024-6265682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联系人:杨帅

  联系电话:024-22904752

  附件:1.2025年纳入监测范围的单位名单

  2.XX市高层次人才流动情况监测分析报告

  3.XX季度高层次人才流入情况监测汇总表

  4.XX季度高层次人才流出情况监测汇总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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