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 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雪         来源:厅办公室
辽人社函〔2025〕4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内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留辽来辽就业,为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集聚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发挥各级人社部门和高校联动优势,抢抓毕业生求职关键期,主动为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宣传辽宁发展良好态势,传递辽宁就业好声音,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创业,更好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发展。

  二、活动主题

  振兴有你·就有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25年3月至12月

  四、服务对象

  省内外高校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五、活动内容

  (一)省情宣讲进校园。各市要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主动宣传本市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情况,主动走进省内外高校,通过宣讲会、现场咨询、短视频推送等多种方式,全面生动展现辽宁发展的广阔前景,解读本地产业特色、发展优势、就业环境,引导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的良好预期,坚定高校毕业生投身辽宁振兴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二)政策解读进校园。各市要认真梳理汇总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人才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列明政策内容、经办机构、经办流程和联系方式,通过政策宣讲会、微信推送、短视频解读等多渠道多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广泛推送,做到省内高校全覆盖,让高校毕业生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能助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招聘服务进校园。各市要紧密围绕本地产业基地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从需求端出发,深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人才需求,多渠道开发优质就业岗位,主动向高校精准推送。要紧紧抓住春秋校园招聘旺季,依托“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加密活动场次,提升活动效果。要进一步强化校地校企合作模式,邀请高校就业工作负责同志到本地参与访企拓岗、参观交流等特色活动,全方位拓展就业渠道。

  (四)就业指导进校园。各市要结合实际,组织企业HR、就业创业指导专家等深入高校,助力开展职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生涯规划、简历撰写、面试培训、一对一咨询等服务,合理引导预期,帮助毕业生提升求职能力。要适时邀请高校毕业生进企业、进园区、进市场,引导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提升职业认知、明确目标定位、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积极主动留辽建功立业。

  (五)创业服务进校园。各市要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大力支持高校开展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创业培训,稳步提升毕业生创业实操能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发布、政策扶持、专家指导、孵化场地对接、金融贷款等服务,确保创业补贴等各类政策精准落地实施。

  (六)职业培训评价进校园。各市要深入践行“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行动,结合毕业生求职需要和市场需求,创造条件为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毕业生通过培训成为技能人才,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拓展新职业、新技能培训,支持毕业生积极投身本地区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业态、新职业,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高职毕业生参与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行动,助力毕业生技能提升与职业发展。

  (七)工匠精神进校园。各市要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市职业技能大赛等重大活动,组织“工匠”“大师”走进校园,为毕业生展绝活、授经验、传心得,以典型事迹、成长历程引导大学生深刻领悟并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牢固树立“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就好业,高技能、就业好”的就业理念,引导毕业生增强职业精神,鼓励他们通过技能实现就业。

  (八)就业典型进校园。各市要联合高校深入挖掘并精心选树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邀请典型走进校园开展宣讲活动,真诚分享扎根基层、创新创业过程中的鲜活事迹,用投身创业创新实践故事,激励广大毕业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积极投身基层一线,主动干事创业,大胆创新创业。

  (九)困难帮扶进校园。各市要主动对接高校就业部门,摸排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及就业见习机会等服务。对离校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安排党员干部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精准原则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适时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要提早启动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工作,按时足额发放。

  (十)权益保障进校园。各市各高校要加大就业权益保障法律宣传力度,通过案例讲解、情景模拟等方式,宣讲就业权益法规政策以及各类侵害合法就业权益的典型案例,提高大学生对招聘陷阱、招聘诈骗和就业歧视的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的规范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黑中介”,坚决打击以招聘为幌子实施的诈骗、信贷陷阱、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全方位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合法权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共识,要主动对接、协同发力,把“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作为重要载体抓紧抓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营造良好氛围,为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强化督导跟踪。各级人社部门全年开展进校园活动不少于300场,其中沈阳市、大连市各不少于50场,其他市不少于20场。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组织省级示范性进校园活动20场,并按月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请各市明确并上报此项活动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联络人(见附件1)。申请承办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各市和高校,请填写《2025年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承办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3月18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市各高校要紧扣“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展示辽宁优质就业环境,推送贴心就业服务,传递辽宁就业好声音。各市要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效,每月28日前在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报送进校园活动相关数据,并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年度工作总结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刘思佳 024-86891166  苗旭 024-26901803

  褚佳宁 024-86891378

  邮  箱:zhidaobu306@163.com

  2.辽宁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森林 024-86602966

  附件:1.2025年辽宁省“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报送表

  2.2025年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承办申请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