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全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
2025年度全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
“直通车”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发挥人才评价在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有力的“人才服务支撑”。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三专”行动(以下简称“三专”行动),即头部企业评审专车、中小科技企业服务专场、技术技能人才贯通专线。
二、工作目标
聚焦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矢力打造人才评价赋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磁场”,精准服务“专精特新”“行业龙头”以及领军企业;突出发展导向,围绕各地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主动加大服务产业链的“链长”“链主”“雏鹰”“瞪羚”“独角兽”等重点或具有深厚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力度;拓展人才发展空间,促进民营企业中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加强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通过主动灵活的人才评价服务,发挥人才评价正向引导“风向标”作用,强化人才评价赋能企业发展。“三专”行动全年服务不少于150家民营企业、不少于3000人。
三、活动方式
(一)服务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开通头部企业评审专车。围绕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企业的分布情况,主动对接本地占据领先地位、具有显著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头部企业、领军企业,特别是产业链的“链长”“链主”民营企业,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对接需求,在企业生产一线、车间厂房开展职称评审“专车”服务,突出评价企业人才的技术攻关能力、企业贡献程度、产业引领作用等方面成效,切实通过人才评价激发企业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其中,万亿级产业基地或重点产业集群的头部企业可申请试行“举荐制”;符合条件的头部企业,持续享受相应的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二)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举办中小科技企业服务专场。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地区各类产业园区、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中小科技企业布局,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面临的人才引育留用等方面困难,通过人才评价支持企业选拔科技带头人、技术破冰人、团队负责人。适时举办职称评审专场,服务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邀请专业相似度高的“雏鹰”“瞪羚”“独角兽”等多家企业共同参评,科学化分组、差异化评审,力争为各企业评定出“技术头雁”,为企业破局革新、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三)拓展实践人才发展空间,开设技术技能人才贯通专线。持续推动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发展,以工程、农业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技能人才评定相应职称。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评价机制,按照我省支持两类人才贯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开通“评审专车”、举办“服务专场”过程中,规范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程序、为企业高技能人才提供“点对点”政策服务、为高技能人才单独分组评审,突出评价解决生产难题、完成技术革新等方面的工作业绩、技能贡献。同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技能评价,其取得的对口专业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可作为职称评价依据。创新评价方式,积极采取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现场实践等多种评价方式,引导高技能人才通过科学实践和技术沉淀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活动安排
(一)对接调研阶段。2025年4月,按照“三专”行动要求,走访对接各类企业,征集本地区相关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高技能人才贯通发展需求,更新本地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台账。
(二)前期筹备阶段。2025年5月,分类研究“三专”行动服务企业范围,统筹本地评审活动方案,会同企业拟定活动计划,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集中实施阶段。2025年6月至10月,适时举行全省集中启动仪式。组织“三专”行动具体评审工作,指导企业做好人员推荐审核工作,邀请专家组建评委会召开例会,做好例会申请、评审核验和结果备案工作。
(四)总结宣传阶段。2025年11月,总结“三专”行动工作经验,提炼工作亮点和成效,注重总结典型案例,收集评定人才代表情况,为宣传报道“三专”行动提供工作素材。
五、创新举措
(一)试行“举荐认定制”。全省范围内遴选2-3家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的科技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试行“举荐制”,即设立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的科技领军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可申请试行“举荐制”,由企业充分征询技术路线总负责人意见后,推荐不超过2名本企业创新能力、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评定相应层次职称。
(二)改革评价机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参加“直通车”职称评审的,重点考察其创新能力、产出质量、工作实效和对企业的贡献度、企业的认可度,不再将“学历、资历、论文、奖项”作为评价的必选项,非必要情况下取消考察“论文、奖项”等相关限制要求,不再要求提供论文、奖项等申报材料。
六、有关政策
(一)获评省“全面振兴新突破突出贡献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骨干人员,按规定纳入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一次性直接破格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可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
(二)对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创新能力、实效、质量突出的企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副高级评审通过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75%。
1.作为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重点产业集群的头部企业、“链主”企业,且承担省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任务。
2.具有“瞪羚”“独角兽”“雏鹰”“小巨人”等资质,科技创新取得突出成果。
3.承担国家或省级“揭榜挂帅”项目。
4.拥有有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科研平台及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5.开辟新赛道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产业、海洋产业等创新发展,且专业技术人员集中(500人以上),后备人才队伍的梯次建设水平亟需提升。
6.传统产业中的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得到广泛认可,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或表扬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专”行动已列入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项活动是我省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年度工作,做好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方案,协调相关市直部门通力配合,按职责分工落实评审任务,合理确定本地区“三专”行动时间,倒排工期、明确重点、专人负责,确保年度“直通车”评审平稳有序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聚焦需求导向,对照“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的企业情况,对分布在本地区的企业建立台账,并动态化管理,为持续做好人才评价服务奠定工作基础。将本地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台账及时更新报备,我们将进行阶段性调度。结合参与不同活动的民营企业具体需求,将政策用准用足、措施落实落细,最大限度满足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具体评审工作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优化评审专家结构,邀约企业专家参与评审,评委会中有企业经历或创办企业的科研人员不少于评委总数的50%;对于通过比例在60%以上要提前进行报备并在备案中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严肃评审纪律,参加“直通车”评审的企业人员本年度不得再参加其他职称评审,保证“直通车”活动权威性。同时,确保不能给企业增加负担,切实做到真诚服务企业。在集中组织实施阶段以外时间,如企业有相关评审需求,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要做好评审服务。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联络,争取支持,掌握本地区产业、企业情况,快速有序开展工作。积极发挥万亿级产业基地和重点产业集群的综合协调部门或行业促进机构作用,稳妥推进“三专”行动。加强与系统内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特别是要与职业能力建设部门共同开展好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工作,力争实现参加活动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全覆盖。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站在服务企业发展、助力产业振兴、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加强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邀请各类媒体高标准宣传活动成效,注重发挥正向宣传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人才参与的积极性,扩充评价服务人才领域。同时,认真总结提炼创新方法和工作成效,形成符合本地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品牌,及时上报,我们将选取其中优秀代表向省级媒体及国家人社部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