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名称(第145046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2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雪         来源:厅办公室

董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一老一小”照护难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家庭结构小型化发展,双职工家庭照护压力大、城乡养老托育资源不均、优质普惠照护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一老一小”照护已成为事关民生福祉、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民生工作。加强“一老一小”康养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引领和带动整个康养照护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的提升,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康养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多措并举促进“一老一小”康养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康养照护服务业健康发展,为新时代新征程“一老一小”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

  省政府先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提出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46号),鼓励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到民办养老机构就业;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提出培养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或养老机构建设实训基地。印发《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2〕32号),统筹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健全服务体系、增加服务供给、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促进全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这些文件对“一老一小”康养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了多方面政策支持体系。

  二、加大培训供给,提升技能水平

  开展康养照护服务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围绕辽宁“一老一小”服务需求和银发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市场开发提供“适老化”“护理类”“托育类”岗位清单,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医疗护理、托育托幼等现代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特色培训和岗位练兵,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全面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辽政发〔2025〕1号)明确提出,对养老、家政、康养、照护领域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培训补贴上浮10%。省人社厅针对相关领域组织开展摸底调研,及时了解各地培训和评价需求,指导各市按规定将相关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补贴目录,并会同省财政厅将养老护理员、保育师和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纳入全省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全省优质培训资源、培训对象集聚。

  三、优化人才政策,提高薪酬保障

  规范行业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指导机构依法执行标准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对确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筑牢劳动报酬保障底线。高质量完成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第一档提至2230元,平均增幅达6%,有力保障“一老一小”养老托育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打通技能增收通道。在全国率先印发技能人才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职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服务质量的薪酬分配机制。通过政策宣讲、典型选树等方式,推动技能与薪酬挂钩,实现“技高者多得”,增强行业岗位吸引力。

  四、以赛促训促建,提升职业认同

  2026年,我省将举办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系统推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设置“养老护理”“健康和社会照护”“育婴”等“一老一小”养老托育领域赛项,培养选拔养老托育服务高技能人才‌,搭建公平竞技平台,打通“技能成才、技能报国”路径。‌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实现“一技在手、出路无忧”。‌提升职业认同,以赛铸魂,增强养老托育领域技能从业者职业荣誉感与归属感,以赛树标杆,重塑养老托育领域职业认知,厚植职业自信,比拼显价值,让技养老托育领域技能岗位受尊重、有地位、有前景,增强青年对养老托育领域职业的向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省人社厅将吸取和采纳您的意见,在着力推进“一老一小”康养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技能水平。坚持高位推动,《2026年“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将康养照护列为“9+X”专项行动培训行动之一,持续加强对“一老一小”康养照护服务技能人才培训。

  二是持续鼓励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开设涉老专业。全省20所技工院校设立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养老托育产业相关专业,推动学校与优秀养老托育机构建立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每年为全省培养和输送“一老一小”养老托育产业技能人才。

  三是持续强化用工指导服务。针对养老、托育行业特点,制定推广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用工管理指引,进一步明确工时、休假等条款,加大对行业用工情况的日常指导,开展全省养老保险服务业专项薪酬调查。

  四是完善薪酬分配和集体协商机制。推动养老、托育机构落实最低工资标准,鼓励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逐步提升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紧缺岗位的薪酬水平。

  感谢您关心我省“一老一小”康养照护服务人才队伍支持政策,关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胡竞兮024-22955748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7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