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雪         来源:厅办公室
辽人社函〔2026〕8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局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深刻认识教师招聘重要作用,将教师招聘工作与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起来,强化部门协同,深挖岗位资源,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以高质量师资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是科学统筹谋划,精准补齐师资缺口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结合各学段学位需求、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动与长期师资规划,科学测算未来3-5年教师需求,形成2026年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补充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师资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领域师资,加快储备人工智能教育师资,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是规范招聘管理,严守准入与公平底线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统筹,规范招聘全流程,强化考试安全与命题质量,确保招聘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格落实入职前师德师风准入查询核验制度,强化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把关,坚决把牢从教人员政治关口与品行关口,严防师德失范人员进入教师队伍。要科学设置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要求。

  四是规范师资流动,保障基层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在编教师流动管理,严禁违规抢挖县域、乡村优秀骨干教师,避免针对县中、乡村优秀教师的“掐尖”式招聘,规范在编人员报考程序,在编教师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对未经同意擅自报考、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核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是压实工作责任,按期完成招聘目标任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压实责任,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加快招聘各环节进度,尽早安排公开招聘时间,确保7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部招聘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进展与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赵功鹏024—22959079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张彬彬024—86904199

  电子邮箱:lnsjytjsc@126.com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