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省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研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和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来我省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负责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提出表彰方案。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2.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后勤服务中心
4.辽宁省技工培训教学研究室
5.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中心
6.辽宁省国际人才劳务交流中心
7.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8.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
9.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0.辽宁省劳动经济学校
11.辽宁省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中心
12.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管理办公室
13.辽宁省外国专家局
14.辽宁省引进俄罗斯专家工作管理办公室
15.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工作办公室
16.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17.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学校
18.辽宁省公务员局
19.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
20. 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216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081.78万元。
2.事业收入88.73万元。
3.其他收入16.25万元,主要是银行利息等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14981.94万元。
(二)支出总计99034.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642.3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6.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5.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93万元。
2.项目支出88391.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源勘探信息、住房保障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134.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93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7.4万元,项目支出88310.6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938.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691.6万元,教育支出2728.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3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72.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772.8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5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691.6万元,包括:
人力资源事务69691.6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引进人才费用、公务员考核、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公务员招考、其他人事事务等支出。
2. 教育支出2728.83万元,包括:
(1)普通教育155.99万元,主要是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2)职业教育2572.84万元,主要是中专教育、技校教育、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1331.4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331.4万元,主要是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72.2万元,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2788.2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综合业务管理、就业管理事务五、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等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219.72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支出。
(3)抚恤1608.5万元,主要是其他优抚支出。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万元,主要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2.85万元,包括:
医疗保障2772.8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医疗保障等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38万元,主要是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03.5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8.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29万元,公务接待费4.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56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95.61万元,下降23.07%,主要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100.29万元,主要用于省直处级干部赴新加坡培训等,201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8个,累计56人次。
2.公务接待费4.99万元,主要用于部领导来辽宁调研和兄弟省市调研等,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7批次,公务接待费4.9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56万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7.61万元,比2014年增加57.72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15年较14年机关工作人员增加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增加14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8.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8.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有车辆8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8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无重点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