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举办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10月16日至20日,辽宁省人社系统在抚顺雷锋学院举办行政执法规范化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迅速落实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开展辽宁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升年行动,不断加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能力。

  此次培训立足实战、贴近实际,科学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精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赋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树立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劳动保障监察和用工规范管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规范化探究;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重点解读等课程。通过案例研讨、业务讲座的形式,在解剖案例中学习办案,并邀请相关业务领域的专家进行专题授课。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在省级层面,保留劳动监察局内设机构的同时,组建了劳动监察执法服务中心。市县层面,各地区重组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机构的重组、独立,极大的激发了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辽宁省劳动监察执法奠定了坚实的队伍保障。

  着力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提升年”活动。制定“劳动监察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实行两考一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行业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集中对驻沈中(省)直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时间、职工带薪年休假、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年初以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省人社厅共计检查用人单位两千余户,书面审查驻沈中(省)直用人单位一百余户,对发现的问题均责令整改到位。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重点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加强职业中介监管,依法查处取缔“黑中介”,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行为。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辽宁省欠薪预警系统”和线下投诉举报窗口通过立案查处和协调解决相结合的方式,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约4.2亿元,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2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案件12件,为构建“平安辽宁”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