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第四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7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辽司通〔2019〕110号)、《关于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的通知》(辽营商小组办发〔2019〕27号)要求,我厅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宣布失效7份文件,废止7份文件。

  附件:1.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