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早发布信息,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基层就业,把国家相关优惠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事政策支持。要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细化工作指南,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二、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招聘方式和招聘程序。当前我省各地均为疫情低风险区,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采取务实有效、安全有序的方式做好招聘工作,可依托信息化平台,采用电话、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线上报名,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开展现场笔试、面试等工作。
三、加大防控力度,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在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时要始终把防疫工作放在首位,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细化防疫措施,制定防疫指南,指定专人负责,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有准备、有预案、有保障,确保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创新招聘方式,尽量采用电话、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线上报名、笔试、面试。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可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场笔试、面试等工作。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招聘的,暂不组织现场笔试、面试,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笔试、面试。
二、要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湖北省事业单位可以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
三、要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及早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增加就业机会。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集中发布;要有针对性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
四、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五、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对今明两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六、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统筹毕业和招聘工作的衔接,优化做好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报到等工作,保障疫情高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公平参加招聘的权益,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关爱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