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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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围绕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主动公开社会保险制政策、标准、经办流程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信息。2021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公开1件,制定的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全部在规定日内公开,进一步满足公众需求。全年,通过厅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0280多渠道主动公开就业、养老等密切群众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等,为广大群众提供最新鲜的、有含金量的“一手”资讯。在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21年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中连续两季度获省政府办公厅点名表扬。印发通知推广阜新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经验。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在我厅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113件申请中,当面申请37件,网络邮箱申请58件,信函申请18件。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予以公开、部分公开)的有71件,占62.8%;答复“不予公开”的有9件,占7.96%,主要原因是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属于行政执法卷宗、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另外,答复“无法提供”的有27件,占23.89%,主要原因是涉及“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答复“不予处理”的有3件,占2.65%;作其他处理的有3件,占2.65%。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更为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因依申请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案件5件,结果维持4件,结果纠正1件。因依申请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建设管理,健全工作制度,严格上网信息审查流程。印发《关于做好厅网站内容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信息来源、信息审查流程等,保证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的规范运行。全面推行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责任编辑”制度,网站上发布的每一条信息,在信息正文上部都注明“责任编辑+姓名”,明确该条信息发布的责任人,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统一要求,对我厅起草的省委省政府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保留意见119件、废止意见46件;对厅发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不合理罚款、生态环境保护、外商投资、产权保护、计划生育、碳达峰碳中和、证照分离等事项进行专项清理。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理,并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目录和文件。

    (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平台作用,全年设计上线“2021全国两会”“党史1005·15政务公开日”等专题专栏5,全方位宣传报道我省人社阶段性重点。网站常态化设置“厅长信箱(行风问题举报专区)”“意见征集及采纳”“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建议提案”等热点专题,畅通政府与百姓沟通渠道,扎实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彰显了为民服务的宗旨。全年向人社部报送我厅工作动态129条,转发人社部信息104条,上报中国招聘网信息931条,上报中国就业网信息45条。拓展12333服务方式,创新开展“适老化”咨询服务,畅通老年人咨询人社政策和办事服务问题的途径,提高涉老高频服务事项服务水平。做好网上办事咨询解答,指导来电群众上网会办事、办成事,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卡通”提供电话服务支撑。

    (五)监督保障。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设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我厅工作实际,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创新公众参与形式,“5.15政务公开日”选派专家就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高质量办好政府民生实事的相关内容回答百姓关心的问题。为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质量,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有效防范行政争议,制作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指引》,有效提升了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14.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0

 3

 0

 0

 0

 0

1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9

 2

 0

 0

 0

 0

7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0

3

0

0

0

0

1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0

 0

 5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线下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仍有待提高,部分政策解读材料在可读性、语言的平实易懂等方面做得不够,政策的解读形式有些单一。对此,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力度,在用好线上媒体开展宣传的同时,以系统内基层业务骨干、窗口工作人员和村(居)干部、网格员等群体为主要对象,培养壮大人社政策宣讲队伍,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打通“人社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促进人社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做好精准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