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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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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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稳就业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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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政府网站

时间: 2022年06月01日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邵玉英: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助企纾困,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全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李安财先生,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李庆才先生,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洪波先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云先生,向大家介绍全省稳就业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首先请李安财厅长介绍全省稳就业工作有关情况。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安财:

  首先,非常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辽宁就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全省稳就业工作有关情况。

  就业是最大民生,稳就业是稳增长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均对就业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提早谋划推动、密集调度督导,省人社厅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制发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2022年就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10大行动和技能辽宁行动,全力稳就业保就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多方联动、同向发力,发改、工信等部门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24小时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组织、人社、教育、科技、卫生、国资、税务等部门共同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交通、卫健、公安、铁路等部门建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机制,财税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施策帮扶市场主体发展,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乡村振兴等部门针对各类重点群体制定专项稳就业政策举措,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方式方法,有力促进了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截至5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7万人,分别完成年计划44.4%、46.8%、45.5%,均超序时进度并高于全国水平,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尽管当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稳中有忧,必须持续强化优化实化稳就业措施。下一步,着力在五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保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本轮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冲击,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助企纾困工作,今年以来,省直有关部门在促进工业稳增长、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近日,国家出台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省政府迅速落实,印发了我省稳住经济若干举措,进一步加大对企帮扶力度。

  省人社厅紧紧围绕企业和职工需求,深挖职能潜力保市场主体,稳定现有岗位,扩大新的岗位,做大吸纳就业“蓄水池”。4月29日,制发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11项政策措施,通过社会保险降费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企业开展就业见习、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等积极举措,已为企业减负17.2亿元。在此基础上,落实国家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提标、一次性扩岗补助等5条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到我省稳住经济若干举措当中。综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社领域助企纾困政策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实施部分行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对于原有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政策实施期限至今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3月底;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政策实施期限至今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至今年年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二是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8月31日。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各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针对企业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三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四是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年底前,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五是支持企业开展就业见习。对距见习协议确定的见习期不足1/3时见习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在计算补贴时该人员见习期按协议确定的最长期限计算。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预拨就业见习补贴。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期限并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六是支持部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对工程总造价低于300万元且1年内无欠薪记录的企业免予储存工资保证金。对2年内未发生欠薪问题的企业,其新建项目工资保证金储存比例降低50%。对3年内未发生欠薪问题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一金三制”的企业,免于储存工资保证金。允许企业使用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函的方式代替储存工资保证金。

  下一步,将采取优办快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免申即享等快捷方式,确保政策红利迅速直达企业。

  二、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保用工。今年,我省把保用工摆在突出位置,从年初开始,省人社厅在全省大规模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10大行动,举办招聘会4204场,提供岗位115.7万个,为3.4万户企业提供对接服务29万次,帮助11.5万人实现就业。下一步,将在全省加快铺开保用工促就业10大行动,安全有序恢复线下公共就业服务。重点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等战略以及统筹发展和安全十五项重大工程,动态掌握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人才需求,采取专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供需对接。对于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建立“一项目一策”“一企一策”供需对接机制,“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施策,提供全程用工保障跟踪服务,确保项目上马一个、企业登记注册一个,岗位征集对接就跟上一个。

  同时,统筹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网格化”试点,推动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向重点群体拓展。狠抓就业服务品牌建设,在全省打造10个优秀创业孵化基地、10家技能培训示范基地、20家青年见习基地,创建一批辽宁特色劳务、培训、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品牌,力争一市一品牌、一区域一品牌。充分发挥全省统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作用,推动政策、服务和数据全省互通共享,提升招工求职便利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零工市场作用,促进社会化市场化就业。

  三、突出高校毕业生保重点群体就业。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和高校提早安排、多措并举,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将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一系列高含金量政策措施:一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在原有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场地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基础上,为首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成功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和入驻创业毕业生给予重点支持。二是扩大就业岗位容量。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在给予社保补贴的基础上,采取补贴预拨等新举措,增强吸纳就业积极性。同时,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基层就业岗位开发及征兵等方面向大学生倾斜。三是提升毕业生就业本领。面向毕业离校三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开展3-6个月的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2000元,补贴直补培训机构,增强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的就业创业能力。四是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化水平。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三方协议,取消报到证,推进体检结果互认,帮助毕业生顺利签约就业。五是关注困难毕业生群体。将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提高到1200元,鼓励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困难毕业生,对确实难以市场化就业的通过公益岗位兜底安置。

  下一步,还将持续推进送省情宣讲、送政策解读、送招聘服务、送就业指导、送创业服务、送职业培训、送工匠精神、送就业典型、送困难帮扶、送权益保障“十送”进校园活动,把各项扶持政策推送到校园里和学生身边,高质量完成40万个适合大学生就业岗位征集、发布、对接工作,深入实施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计划,在全省募集不少于2万个优质见习岗位,加大供需对接力度,力争在离校前再促进一批大学生就业创业。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和高校将提早做好离校前后的衔接,确保就业服务“不断线”,把大学生就业与人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更多毕业生留辽来辽回辽就业创业,为辽宁振兴发展引育一批优秀青年人才。

  同时,着力抓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继续高质量办好“帮助6万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民生实事,精准帮扶农民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加强与社区村镇对接,摸排重点群体就业意向及需求,加大岗位征集力度,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扩大区域间劳务协作范围,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返乡创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创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措施,促进各类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开展就业培训保稳定就业。年初,我省启动实施技能辽宁行动,出台12项具体举措,开展补贴性培训42.1万人次,发放培训补贴8457.2万元。从今年开始,我省建立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需求参考目录编制发布机制,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结合我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用工需求,按季度编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需求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根据目录设立培训项目,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重点为企业培养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促进技能培训与企业需求协调联动。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已经面向社会发布了一季度52个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需求目录,下一步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编制本地目录,在扩大就业培训规模的同时增强培训针对性,重点推动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帮助他们提升技能、尽快上岗,增强劳动者求职竞争力和就业稳定性。

  今年还将扩大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范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取得证书一年内可按照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2022年12月31日前,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近日,我省还将制发《辽宁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产业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现代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壮大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稳就业功能。今年,我省还将举办辽宁省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以此为契机构建新型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加强优质技工院校建设,发挥社会培训机构作用,支持和引导企业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在打造高质量技能人才队伍的同时,促进高质量就业。

  五、加强失业风险防控和民生兜底保社会稳定。持续强化失业监测、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完善失业裁员节制机制,落实规模性裁员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储备一批能够应对各种突发风险的政策工具包,深入企业实地了解困难和诉求,加强政策服务供给,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强与劳动者集体协商,尽量不裁员少裁员,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

  同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依法依规扩大社保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严格基金监管,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延续实施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至今年底,延长去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至今年6月底,延续实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及创业失败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政策,受理期限至今年底。把根治欠薪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春夏秋冬四季行动”,确保新增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强化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维权手段,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招聘、黑中介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全省人社系统“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织密兜牢民生安全网,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政策措施有的已经出台,有些近期即将印发,下一步还强陆续制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等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详情将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发布,希望媒体朋友密切关注、广泛宣传报道,让企业群众充分知晓政策、及时享受政策。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邵玉英:

  谢谢安财厅长。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

  新华社记者:

  在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教育厅有哪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举措?

  辽宁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李庆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普遍处于封闭管理状态,为全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教育厅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教育部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等“互联网+就业”的新型模式,做到“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组织开展了“辽宁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和‘百日冲刺’”系列活动,千方百计拓岗位,攻坚克难促就业;会同沈阳市等组织开展了“辽宁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系列活动,举办了10场专项网络招聘会。与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联合举办了辽宁专场招聘会;高校书记、校长带头访企拓岗,挖掘更多岗位资源,截至2022年4月28日,共有85所高校书记校长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走访了2176家企业,促成企业新增就业岗位39621个、新建校企合作实习实践基地115个。

  二是加强就业指导。组织引导2022届毕业生观看“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在疫情期间,我们与省人社厅联合推出了“同心战疫,就在云端——就业指导专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指路引航、加油助力。

  三是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双创”大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有效引领作用。积极向毕业生宣传财税减免等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创客空间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地;在资源对接、跟踪扶持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做好服务。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还联合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推送典型经验做法。5月16日,我省毕业生李云龙作为唯一一名高校毕业生代表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我厅大力开展向李云龙同志学习的活动,引导广大毕业生为辽宁振兴发展建功立业。

  农民日报记者: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请介绍一下今年我省疫情爆发以来,全省稳农民就业的基本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洪波:

  3月份以来,我省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对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造成了很大影响。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民就业工作,将其作为应对当前新形势的一项政治任务高位推动,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农民就业。截至4月底,全省本省籍农民工总量为50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人,同比增长5.2%。其中外出农民工226万人,同比下降14.2%;本地农民工277万人,同比增长29.2%。外省来辽务工农民工70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9万人,同比下降20.9%。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6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人,同比增长48.1%。返乡留乡农民工已实现县域内就地就近就业人数53万人,就业率为86.8%,就业率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

  我省在稳农民就业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大力推进种养业发展,稳住农民从业基本盘。春播进展整体顺利,粮食作物已播种4980.1万亩、进度为93.5%,其中,大豆已播种134.7万亩、进度为80.8%。一季度,设施农业产值136亿元,同比增长3%;畜牧业产值423亿元,同比增长3.7%;渔业产值69.8亿元,同比增长5%,保障了农民基本从业。

  二是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畅通农民就业新渠道。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组织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和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抓好省内转移就业、产业吸纳就业和以工代赈,为农民工提供就近就业岗位;设置护林员、巡河员、防火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临时就业用工,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打造农民就业新岗位。开展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9个县(市、区)进入名单。遴选2021年度辽宁省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43家。实行农产品加工项目、集聚区月调度,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办理运输通行证600余份。申报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8个、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12个。

  中新社记者:

  请介绍一下目前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以及保市场主体促进稳就业方面的有关工作情况。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云:

  市场主体是就业的重要载体。目前我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454万户,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35万户、吸纳1174万人就业。年初以来,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在当前形势下,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保经济。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中)直有关单位制定省政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

  同时,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主动作为,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坚持“小切口”办法,出台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十条举措,举全系统之力,采取“点对点”举措,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痛点堵点问题。着眼优化市场准入、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前4个月,全省办理“证照分离”审批业务30余万笔,惠及市场主体13.4万户。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新设市场主体20.1万户,占同期新设总量的98%。有20.1万户市场主体通过自主申报方式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20.8万户,同比增长4.3%,提供就业岗位44.9万个。聚焦帮扶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帮助5200余家企业解决质量管理方面的痛点问题。聚焦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发挥市场监管邮储银行“百亿送贷行动”平台作用,组织开展“春节备货”“春耕备耕”等专题融资活动,今年前4个月,帮助1.9万户市场主体获贷51亿元。此外,突出转供电领域、交通运输环节等,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指导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时补报年度报告、变更登记事项,恢复正常经营状态,为3145家企业重塑信用。

  人民网辽宁频道记者:

  大学生毕业季将至,对于那些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社部门将从哪些方面更好帮助和促进他们就业创业?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安财: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背后,一边是每个家庭的殷切期盼,另一边则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调度、研究,近日还将出台新一轮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举措,尽最大努力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毕业季将至,我们将提早与教育部门做好离校前后的工作衔接,采取积极务实举措,着力抓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

  一是丰富就业渠道。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补贴,并采取资金预拨等形式加大支持力度。同时,深挖公共部门岗位潜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拿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招聘应届毕业生,积极开发城乡社区专职工作岗位,稳步扩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招募规模,继续开展科研助理招聘和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招聘。

  二是促进能力提升。省人社厅等十部门正在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拓展计划,在全省开发不低于2万个见习岗位,帮助毕业学年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积累社会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及早实现就业,对于提供见习岗位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补贴、税费等方面支持。在此,我们向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城乡社区等发出诚挚邀请,希望能够积极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就业见习岗位,实现助力毕业生就业与单位招才引智双赢。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开展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帮助毕业生掌握与我省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岗位技能,尽早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是加强创业扶持。我们还把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各项政策服务资源向毕业生倾斜,提供针对性的创业培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补贴等支持,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并带动更多青年人就业。同时,完善灵活就业的保障举措,支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和新业态就业。

  四是强化对接服务。对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我们采取实名制管理,准确掌握他们的就业、创业、培训等需求,一对一地为每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精准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优质公共服务。我们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人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就业岗位,密集开展专场招聘等供需对接服务,让更多优秀青年人才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为辽宁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预祝广大毕业生都能够找到满意的工作岗位,努力迈出人生重要而坚实的一步,在更加广阔的平台上逐梦前行,实现人生价值和目标!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对于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重点群体,教育厅有什么具体的就业帮扶措施吗?

  辽宁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李庆才:

  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立足就业政策精准对接、就业需求精准聚焦、就业取向精准预判,开展就业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对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底数,全面了解就业意愿,分类建立就业情况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有针对性的开展咨询服务、个性辅导、岗位信息精准推送等系列活动,实施精准帮扶,开发多样化就业岗位,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帮助毕业生重点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辽宁日报社记者:

  提高农业劳动者从业素质十分重要。请介绍一下我省在强化政策扶持和培训,持续加大保障力度方面的举措。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洪波:

  我省高度重视农民劳动者就业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扩大返乡入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辽宁省促进扩大返乡入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条措施》等。同时,引导农村创业创新及强化培训,提升农民就业新技能。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计划培育农技推广骨干人才405人;实施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项目”,采取农民上大学方式,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实行“四个一”的教学模式,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3000人左右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大学生村官培训,2022年计划培养1000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推进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和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开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技术技能培训,完成培训高素质农民1.75万人,提升农民工转岗就业能力;培训农机手等8.4万人次,提高农机生产能力。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助推稳岗就业增收。

  香港商报记者:

  个体工商户是我省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请介绍一下个体工商户对稳就业的作用,以及当前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云:

  个体工商户是解决就业、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发挥着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的重要作用。目前,我省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330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73%,直接带动600多万城乡人员就业,不仅解决了几百万家庭的生计问题,也承载着这些家庭共同富裕的期盼。同时,不少下岗失业工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从事个体工商户,能够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具有重大意义。

  由于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普遍较小,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经营困难增多。特别是当前,受疫情反复、供应链中断等因素影响,大宗商品、物流费用等持续上升,导致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大幅上涨,普遍反映营业收入减少、用工成本高、房租压力大、流动资金不足等困难和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着眼加强对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去年底,建立了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12个省(中)直部门组成的全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着眼推动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辽宁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采取编制发布扶持政策清单、建设扶持发展服务平台等具体举措,建立了“抓落实”工作机制,聚焦降本减负、金融支持、服务供给等方面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全面落实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免、房屋租金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增加信用贷款支持,免收、降低银行开户结算等费用,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政府采购、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同时,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净源”专项行动,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厉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推动提升商品市场服务个体工商户功能,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提振信心。

  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指导力度,适时研究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邵玉英: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今天的发布会,内容很丰富也很重要,请各位记者朋友,做好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