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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首例“要素式”仲裁案件审结 审理流程优化 办案时限缩短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1月15日上午,随着法槌落下,丹东市首例采用“要素式”审理模式的工伤保险待遇仲裁案件在市社保大厦数字仲裁庭闭庭。该案从立案到审结,通过表格化引导、焦点化庭审,实现流程优化、时限压缩、质效提升,成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创新审理方式的一次重要实践。

  本案涉及一名工伤致壹级伤残的劳动者,案件事实复杂、待遇核算繁琐。为提升审理效率,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次引入“要素式”审理模式。立案阶段,仲裁员指导申请人填写《“要素式”申请书》,明确诉求;答辩期间,引导被申请人提交《“要素式”答辩书》,梳理争议点。庭审前,双方无争议事项已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庭审仅围绕核心分歧展开举证、辩论,整个庭审时间较以往同类案件缩短约一小时。

  “要素式”审理通过前置梳理、表格归纳,使当事人更清晰参与仲裁过程,也提升了庭审的针对性和效率。本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丹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在程序创新上迈出实质性一步。

  据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完善“要素式”审理机制,并逐步推广至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等多类劳动争议案件中,进一步优化仲裁服务,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