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海军:
本委受理的龙岚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大中劳人仲案字[2022]875号仲裁裁决书。
缺席裁决事项如下:
一、被申请人大连晟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申请人龙岚欠付工资15,000元;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