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坤灿传媒有限公司、白塔区坤灿传媒网络工作室:
本委已受理邱晓田与被申请人辽宁坤灿传媒有限公司、白塔区坤灿传媒网络工作室劳动报酬争议一案(辽市劳人仲字〔2022〕1130号),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辽市劳人仲字〔2022〕113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辽宁坤灿传媒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邱晓田工资款1500元,支付经济补偿金2094.75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辽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113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