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鑫宏耀玻璃经销处、芦秀英:
本委已受理刘源源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一案(沈西开劳人仲字[2022]249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举证、组庭人员(首席仲裁员:汪健,仲裁员:戴明新、冯微,书记员:陈思雯)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委定2023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110室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沈阳市铁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