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大连创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大连创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梦奇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已作出仲裁裁决。因被申请人大连创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缺席,本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187120.87元(4428元/月×46个月-16567.13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0922元(4428元/月×11.5个月)。

  上述款项共238042.87元,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申请人。双方当事人对上述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大高劳仲案字〔2023〕第37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