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碳达峰地热能开发(辽宁)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碳达峰地热能开发(辽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76G9X):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沈怡与被申请人炭达峰地热能开发(辽宁)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辽市劳人仲字〔2023〕226号),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市劳人仲字〔2023〕226号仲裁裁决书。终局裁决如下:

  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碳达峰地热能开发(辽宁)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沈怡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工资18420元;

  二、驳回申请人沈怡的其余申诉请求。

  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