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大连鑫海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大连鑫海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你单位与杨锐劳动争议案件甘劳人仲案字〔2023〕第521号,因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自公告发布30日起视为送达。裁决内容:

  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8月12日期间工资5000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所列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