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王老板的水煮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你单位与姜连平劳动争议案件甘劳人仲案字〔2023〕第596号,因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自公告发布30日起视为送达。裁决内容: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10000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所列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