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明山区艳清繁华醉小酒馆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明山区艳清繁华醉小酒馆:

  本委已受理杨国权等11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本明劳人仲字〔2023〕第57-67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明山区政府行政大厅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明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