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添玺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孙明义诉你单位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举证和风险告知书、案件受理和开庭通知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即2023年8月16日10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