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邱海波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邱海波:

  本委于2023年10月24日受理申请人刘恩权与中陆能源(辽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你作为第三人,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大中劳人仲案字〔2023〕第1345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