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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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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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蒋超、魏丽杰、郑浩然诉你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答辩书、答辩通知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4年2月26日9时在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3B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朝阳市双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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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