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中辰(辽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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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曹洪郡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北劳人仲字〔2024〕4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举证、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4年6月25日9时0分在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北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答辩通知书.jpg

举证通知书1.jpg

举证通知书2.jpg

开庭通知书.jpg

仲裁申请书副本.jpg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